店大不能欺客,被中移动劫持插入广告维权实录
最后更新时间:2018/3/1 14:06 本文未经允许,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
一个人如果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权益,又如何期望别人来尊重呢?
多少次,多少人告诉笔者,不要浪费时间在这样的事情上。“这个社会就是这样。”可它真的是吗?它应该是吗?
倘若是长期使用电信网络的人会知道,经常在某个网页的某个位置出现一些来源不明的广告。而且,这些广告不限定网站,它们出现在各种各样的网页中。不管是打开浏览器浏览网页还是端游的登陆界面,都会弹出。
而最近,笔者好像意识到,笔者的手机,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。向周围的朋友有所打听,但朋友们的回复通常是
“什么?运营商还能插入广告”
这广告长什么样
先上图为敬:
这是腾讯手机QQ的内页(就是拜年红包)。(抛开逻辑来思考一下会不会有ZZ在自己的APP里面的内页插广告)
这张是网易云音乐分享页面被插入的广告(请看右下角,抛开逻辑思考跟上面一样的问题)
点开以后。不仅能查询到笔者的流量使用情况,还能知道笔者的手机号码和话费余额。
它合法吗
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:
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:
(一)未经允许,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;
(二)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的;
(三)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的;
(四)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;
(五)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。
在我们与运营商签订的服务条款中,有提到:
二、 乙方的义务 1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。
所以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这样的广告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合法的。
它为什么存在
在查阅了一些之前的案例之后,笔者个人认为可能是如下的情况:运营商的部分维护员工在服务器中插入了恶意代码。看起来,就好像是如下的流程:小红递给我一张纸条,中途需要经过小明(是的这间教室只有我们三个人,而且中途隔很远不得不经过他),于是小明拿到纸条以后偷偷打开,往上面画了一只青蛙,再递给我。于是我就收到了一张带有一只青蛙的纸条,而且无可奈何(因为消息总需要经过小明)。总结为流程图如下:
st=>start: 网站服务器发送文字“你好啊,下午有空吗?”
receive=>end: 用户收到文字
visit=>operation: 访问网页
server=>operation: 通过运营商发送,进入运营商被恶意污染的服务器
web_server=>condition: 随机插入广告
insert=>operation: 插入广告,文字变为“你好啊,下|现在订购200M流量包只需要5¥|午有空吗?”
uninsert=>operation: 不插入广告,原文传送
st->server->web_server
web_server(yes)->insert->receive
web_server(no)->uninsert->receive
所以,插入广告这件事情,对于运营商简直就是伸伸手就能办到的了。而且由于有随机出现的特性,所以非常不便于取证。
不过,由于你在笔者的app那内页以及网易和csdn这些网站通吃的特点。而且还有一门神器叫做F12,可以得到一些证据:
至于利润方面嘛……你懂的。
维权
终于到了最激动人心的部分,也就是维权了。一说到维权,很多人想到的是,流程麻烦,最后处理还特别简单特别不令人满意。笔者可能也是抱着这样的一种心情,所以一开始没有抱很大希望(甚至已经准备好了如何在电脑上使用工具拦截这些广告),但之后的处理让笔者感觉非常温暖(是的社会主义万岁)。
Part1:先礼后兵
本着先礼后兵的好心态,笔者先拨打了10086,接通了人工:
客服:您好,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?
我:我这边有一个投诉,我的上网的设备收到了你们的广告。
客服:呃?不好意思请问是什么方面的广告呢?
我:就是你们移动推送的广告,不管什么设备只要用了我的手机卡上网就会出现。
(在经历过给客服解释我的问题后,因为提到我使用的是iPhone手机,她给我接到了iPhone的服务台)
客服:(此处省略第二次给客服描述)这边稍后就会给您回复的呢,我们会将您的情况做一个登记的。
于是得到了如下的答复
令人不满地是,笔者特地提到了app的内页以及任何设备都这样。仍旧给笔者这样子不负责任的答复。当时其实有一点生气,就再次拨打了10086。
客服: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?
我:(重复刚刚的对话)
客服:呃不好意思,这边没有看到您有登记的呢。
我:哈?(一万只草泥马)那你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你就直接往你的上级报吧。我这边已经掌握了相关的证据,如果你们不能解决这个问题,我就只能到工信部问问看了。
客服:(一脸懵逼,小心翼翼说)那好,您说您已经有证据的话,那这样吧我这边往上提交一个情况,您说,我按照您说的写可以吗?
然后笔者就这样子提交好了,得到了如下的一个凭据:
然后…… 就没有然后了…… 广告依旧,甚至比之前更频繁了呢。
Part2:直接向工信部投诉
那既然你们移动自己内部不愿意处理,就只好找政府爸爸咯。于是打开了工信部的投诉地址:http://www.chinatcc.gov.cn/cms/shensus/
其中找到了投诉邮箱(因为要附带取证材料,显然邮件更方便):accept@chinatcc.gov.cn
然后打了这么一封邮件:
里面笔者特别附带了一句要求赔偿。有人会觉得笔者会不会不合适,其实笔者这么做的原因有二:
- 之前提到了这是不合法的,也就是说这不是服务条款里面的合法行为。这属于运营商的违约行为(事实上法律规定的限额似乎比300块高得多了)。所以提出索赔是合理的也是应该的。
- 不管运营商有没有给笔者拉到这个推送程序的白名单中,都必须要给笔者一个答复,毕竟有一笔钱还没有处理,所以避免对方敷衍了事。
于是,在第二天早上笔者接到了地方移动分公司的电话(效率真高)。
客服:您好徐先生,我们收到了您在工信部相关的投诉。请问您大概在哪个区域上网呢……
我:就在我本地(然后第三次解释我的问题)
客服:噢好的我们将会把您的问题反映给网络部的同事,看您方不方便见面看一下。他稍后会联系您。
我:好的。
大约一两个小时后接到电话:
客服:嗯您好,我是这边网络部的。
我:(第四次解释我的问题)
客服:噢噢噢好的我了解了,但是你这个情况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啊,您看您方便不方便什么时候见个面给我看一下。
我:见面就不用了,我把相关的材料发到你的邮箱。
客服:嗯好的。因为你知道吧这个工信部的投诉啊,它是会维护一个我们运营商和你们用户之间的协议的执行的,所以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积极处理。
于是笔者发送过去了。没有得到答复。而且第二天笔者还接到了移动的机器人电话(就是没有人工接的,按号码交互的那种),问笔者问题解决没,我说没解决它我居然还找我要评价,二话不说:不!满!意!
一天后的傍晚接到了最开始联系笔者的分公司客服的电话(没办法嘛,没法结案呐)。于是笔者就直截了当说(带一点点愤怒语气,其实没有生气,但一定态度上要认真):如果你们不能解决,就请你往上级报。对面表示已经汇报给省公司了。
第二天上午接到了一位胡姓客户经理的电话,一开始也是想要笔者见面解决问题,但笔者说明不太方便后对方表示会反馈到上级,但是希望笔者可以达成和解协议,也就是撤销投诉。
其实到这里笔者有犹豫,因为毕竟害怕撤销投诉以后人家改口。但仍旧觉得不需要如此赶尽杀绝(笔者个人猜测,这个小经理也是倒霉碰到笔者这样较真的客户,大家都是出来混口饭吃,多一点点爱的好)所以就答应了撤销投诉。
多话一句,用户是上帝没错,但是上帝不是残忍的,也不是不讲理的。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得理不饶人地刁难客服,其实作为服务行业他们也只能遵守公司的规定。我们要的也是解决我们的问题,而不是泄愤,尊重每一个服务行业的人是一个人非常基本的素养。(让世界多一点点关爱……)
至此,问题已经告一段落。
Part3:
在等待了几天后,笔者得到了该经理的回复,经理表示,已经上报了省公司核实了情况,对笔者的手机号码进行了“处理”,现在是不会出现广告的了。但是关于赔偿问题,对方就表现的比较不情愿进行推辞,虽表示愿意协助上报。但笔者考虑到此前已经撤销了相关投诉,故赔偿的可能性不太大。(一方面是笔者考虑不周到,二是主要目的已经达到了,不想再花更多的时间在这一小笔钱上)
总结
不管怎么样,在一番功夫后,广告是消除了,虽然被套路而没有拿到赔偿,但因为是第一次如此操作,还是比较满意。不过希望笔者以后也不需要操作第二次,毕竟这样的体验带给人的感受是并不美好的。
我们的权利需要我们自己尊重,如果我们都能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犯,“忍气吞声”所换来的,很有可能是进一步的侵犯。
引用(Reference)
-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(公安部令第33号), By 公安部
-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网上商城客户入网服务协议, By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